调解纠纷拾亲情

作者: 刘怡    发布时间:2020-06-02  访问次数:624

2020年5月20日,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顺利调解。一家四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孙女搀扶着奶奶走出审判庭的情景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2018年7月20日,原告之子王某在工地务工时突然昏厥,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雇主及时找到王某的妻子及女儿们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最终确定赔偿款为120万元并签订了赔偿协议,原告在扣除丧葬费后还要求分得308119.25元,这一要求遭到儿媳及两个孙女的反对,遂以儿媳及两个孙女拒绝分割赔偿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儿媳承认原告要求分配补偿款是其正当权利,但120万元补偿款中有40万元是三被告努力向雇主争取后得到的,也是雇主考虑到王某妻子的身体状况差和次女尚未出嫁等诸多家庭困难因素才同意给予该数额的补偿,同时签订赔偿协议时因考虑到与原告关系良好就没有将赔偿项目和相应数额写明确,故原告不能要求对这40万元进行分割。

庭审中双方态度强硬、互不相让。法官认为,对于这种因补偿款分配引起的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效果更优于判决的效果,因此只有通过耐心疏导和劝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从而弥合亲情裂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基于此,承办法官采用举例子、打比方、比较分析调解成功与否的利弊等方式解开了各自的思想疙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在补偿款中分得14万元。

亲人的离去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悲痛,从而忽略对身边亲人的照顾,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促使一家人达成了分配协议,也弥合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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