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我们一家人好好吃顿饭

发布时间:2024-03-28  访问次数:92

“两个孩子跟着我是在省会城市生活,可以获得更好的教育”

“你有多少年没回来过了,有了解过他们真正的想法吗?两个孩子从小在这里长大,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大儿子马上就要中考,现在换学校不可能适应”

这是近日建始法院一场离婚案件的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就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言语中不乏对对方的指责和埋怨。

为了更好地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邹蜀奇休了庭,走下审判台,站在二人中间聊起了家常,“都想要孩子是好事,怕的是都不要孩子的父母,这种案件我们也遇见过,这说明你们都是爱孩子的好父母,对孩子来说最好的结果是你们不离婚,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过日子,但是你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都确认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让孩子受到的伤害更小。”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在邹法官的一番话后缓和下来。

“法官,我这里有大儿子写的一份意愿书提交法庭,我本来不想作为证据提交,但是法官都这么说了,我也想让你们听听孩子真实的想法”被告有些激动地说道。邹法官从被告手中接过那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还有些皱皱巴巴的一页纸,递给原告:看看是你儿子的字吗?

“是的,是他的字迹,我认得。”原告哽咽地说道。“我来念一下吧,让大家都听听”邹法官缓缓地读到:

“今天,我被要求来到这里做出我人生中的一个选择。但其实我不明白,也想不通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做选择,就因为爸爸妈妈他们要离婚吗?他们离婚就要让孩子来做这种艰难的选择吗?当然我最终会应你们的要求做出决定,但在我选择之前,妈妈我想对你说.....

“我想要有一个有爸爸也有妈妈的家,你们常年在外工作,从小我和弟弟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们把我们照顾得很好,我爱他们,我也很爱弟弟,我和弟弟一起生活得很快乐,我们想一直生活在一起。

“妈妈,你能理解我们的这个心愿吗?法官叔叔阿姨,你们能理解我的想法吗?

“如果必须在爸爸妈妈中间选择一个,如果这是无法更改的要求,我就选择妈妈吧,我是大孩子了,妈妈还要四处奔波谋生活,我跟着妈妈,妈妈压力会小一点吧。弟弟还小,他需要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我希望弟弟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妈妈,我和弟弟都是爱你的,妈妈,你还爱我吗?”

念完这封意愿书,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禁流下了眼泪。

“多么懂事的孩子啊,多么艰难的选择啊,让我也忍不住落泪。”邹法官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继续给原、被告做工作,结合孩子的成长环境、情感需求,耐心细致地分析。

“父母闹离婚最受伤的就是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八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他的意见,现在大儿子同意跟着母亲生活,但言语之中都是对现在生活的不舍,小儿子还只有几岁,强行改变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真的对孩子好吗?”

“我同意邹法官的意见,不改变两个孩子的现有生活环境,每个月也会支付抚养费尽到我作为母亲应尽的义务。”沉默许久的原告在邹法官的劝说下,做出了选择。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临走时,邹法官嘱咐道:“婚姻关系的结束不代表责任结束,父母依然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么懂事的孩子,你们要多加关心,给他们一份完整的爱。”原、被告笑着说:“一定,一会儿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好好吃顿饭。”

血亲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每个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有养育的责任,即使夫妻关系已经结束,但亲子关系仍然存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应从最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要尊重孩子的意愿,作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的决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共护花开。

文章出处: 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