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社”执调对接 解决百姓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3-11-28  访问次数:267

 近年来,建始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纠纷类执行案件办理,在不断加强劳动争议类案件执行力度的基础上,执行局还定期开展“集中兑付—涉农民工工资”“百日执行攻坚—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兑现劳动者的胜诉权益。

2023年4月,县人社局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其于2022年8月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本院受理立案后,依法组成行政合议庭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向某等8人向县人社局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称,在恩施州某农业有限公司分包的花坪镇某食品厂项目务工被拖欠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于6月决定立案查处,经调查核实,该食品厂拖欠向某等8人的工资属实。县人社局依法向恩施州某农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受询问并提交了相应书面材料。7月,县人社局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收到该指令书后三日内以案涉项目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清偿向某等8人的农民工工资。因该公司逾期未改正,县人社局于8月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该公司清偿案涉食品项目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6万元。该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但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依法裁定,县人社局作出的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被执行人恩施州某农业有限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处理决定确定的义务,准予强制执行。

2023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公司负责人,并向其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制作执行笔录,释明强制执行措施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该公司于7月10日将案涉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11月27日,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向巍走访了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并与相关负责人开展了座谈会,调研了解了本年度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为进一步开展执源治理、加强“法院+人社”执调对接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下好先手棋”:法院与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风险推送。对于目前有欠薪苗头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做好提前摸排工作;对于未按期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督促企业积极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报酬,进一步达到减少劳动争议类案件进入诉执的目的。劳动监察部门对于双方没有争议,愿意调解的欠薪案件,可以采用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方式办理,从而为办理欠薪纠纷拓宽了渠道、提高了根治欠薪的效能。

“唱好主角戏”:利用“法院+人社”欠薪纠纷执调对接,在特殊节点开通执行立案“快车道”,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司法确认确定的内容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标的额低于5万元的案件,由本院小额快执组负责办理,穷尽强制措施,促使用人单位在其承诺期限内支付所欠工资。在法院强制执行的保障下,让农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与监察服务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当好服务兵”:坚持司法服务端口前移,在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执前调解支持、加强关于强制执行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协助人社部门在前端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常态化“法院+人社”联动机制,政策互通、同堂培训、常态联系,实现依法行政和善意执行的有机衔接。

今年来,建始法院执行局受理劳动争议类执行案件162件,其中首次执行类案件执行完毕51件,执行到位金额2243208元,经县人社局申请强制执行6件,执行完毕5件。“保护劳动者权益并非一场独角戏,而是一首合奏曲。法院+人社的协作模式,打通了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的对接路径,更好的守护了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万良义说道。

文章出处: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