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执行 跨区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程光伦    发布时间:2023-05-10  访问次数:1035

“辛苦你们大老远跑一趟,帮我们解决了困难”。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前往沙市区人民法院联动执结一起涉企案件。

该案件起因是2019年12月,吴某与崔某某签订《合作养猪协议》,2020年5月双方协商解除协议,约定崔某某需返还吴某90万元,约定到期后,崔某某拒不返还款项。2021年1月,吴某与覃某某签订《债权转让通知书》,将崔某某欠吴某的90万本金及利息的债权全部转让给覃某某。覃某某多次向崔某某讨要,但崔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覃某某只好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崔某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金90万元及利息1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崔某某远在建始无法掌握其实际财产状况,沙市区法院委托建始县人民法院帮忙调查崔某某财产状况。我院执行局接到该协助请求后派出执行干警和法警找到被执行人崔某某了解情况,被执行人崔某某是建始某养殖公司法定代表人,受疫情影响存在周转资金短缺的情况,如果按执行申请书的要求一次性还清欠款,既超过了其承受能力,还可能导致正常经营的养猪场就此停产,造成更大的损失。为最大限度保障涉案双方合法权益,建始法院主动与沙市区法院联动,派出干警到沙市区法院沟通该案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过两地法院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崔某某当场履行75万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建始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多元化手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缩影。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更好生存发展,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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