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依!八旬老妪将六子女告上法庭

作者: 胡伟    发布时间:2017-09-04  访问次数:850


是夜,车行驶在回法庭的途中。脑子里回想着今天开庭审理那起赡养案件,年近90岁的原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说道“我不需要你们养,只要你们生活的好,多回来看看我就好了”,这句话久久的萦绕在我耳边。是啊,有时候相比于金钱上的扶助,老人们更希望的是子女能多陪陪自己。”广播里悠扬的传来陈红的《常回家看看》,此时此曲,应景。

 

原告崔某是三里乡某村村民,现年88岁,其与丈夫育有四子三女。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加之多种疾病缠身,2006年经村委会调解,原告及其丈夫由大儿子刘某甲承担生养死葬义务。2008年崔某的丈夫去世,2016年崔某的大儿子刘某甲去世,儿媳改嫁再婚。由此,崔某的生活再无着落,遂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为方便诉讼当事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建始法院红岩寺法庭决定在该村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三里乡的县、乡人大代表、村民约40多人参加旁听。希望通过该案的审理,向村民传播法治理念的同时,也配合政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正式开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为了老人的家庭亲情、晚年幸福,法官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用法理、人情耐心调解。听完承办法官的话,崔某的六子女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其母亲认错并协商赡养计划。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解释和说明。有个老党员向法官竖起大拇指,“你们这样开庭好,不仅能解决现有的案件,也能对广大的村民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并向村里的老人呼吁“以后不管谁家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