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字就能赖掉责任吗?
作者: 朱于兵 发布时间:2020-06-29 访问次数:841
“合同上没有我和我父亲的签字,合同就不可能成立,既然合同没有成立,哪有给钱的道理。”张某住在经李某修葺后的“新房”里,振振有词的对前来索要房屋修缮款的李某说道。
李某万万没想到当初自己的一时好心代签,对方竟然就翻脸不认账了,活都干了,房子都修了,难道就白白给他们做工了?在多次索要无果之后,李某一纸诉状就将张某和张父诉至法院。
该案经开庭审理,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判断合同成立与否,不应仅凭是否签有书面合同作为唯一认定标准,而应从双方从事的具体民事行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愿来综合分析判断。该案中,法官结合案情和证据推定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愿,承揽合同关系成立,张某虽未签字,但李某为实施承揽义务垫付了劳务工资及材料款,张某也实际接受了劳动成果,未签字并不影响承揽合同成立的客观事实。张某理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及时支付合同对价。
不该赖的账终究还是赖不掉,辛苦付出的劳动终于得到了回报。李某感慨“当初多个心眼让对方签个字就好了。好在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一定要吸取这次教训。”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