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输”变“多赢” 千万合同纠纷终化解
“这个方案让我们有了喘息机会!”
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红岩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达1500万元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效扭转了潜在“多输”困局,实现了保障农民工薪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地方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建设的“多赢”局面。
建始县高坪镇花硒谷属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康养经济发展如火如荼。2024年6月,原告湖北某农业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承建10600平方米的康养配套设施,合同总价1500万元,工期5个月。原告依约预付部分工程款,后建设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工期严重延误、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等问题,2025年初工程全面停滞,面临烂尾风险,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追究违约责任。
“必须找到一个盘活全局的最优解”
承办法官深知如若简单“一判了之”,可能造成工程彻底烂尾,建设公司破产清算,农民工工资难以追回,地方重点民生项目夭折的“多输”局面。为寻求最优解,法官多次组织“背靠背”调解,深入了解双方核心诉求与困境。经两次开庭举证质证,案件关键点逐渐明晰:农业公司核心诉求并非获得违约赔偿,而是工程保质保量完工,避免项目烂尾影响商誉和投资环境;建设公司虽资金困难,但其核心团队和关键设备尚存,具备完成剩余工程的能力,亟需复工启动资金和时间缓冲。
“附条件履约”巧破僵局
“继续施工的话,没钱我们确实寸步难行”建设公司道出困境,“再付款,钱又打水漂怎么办?”农业公司也表达了担忧。精准把脉症结后,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思路,创新提出“附条件履约”调解方案,随后组织双方负责人逐项清点,明确缓冲时间,确认最紧迫的七项剩余工程,精确核算最低成本,设定90天的最短合理工期,复工目标清晰可期。核心条款约定若建设公司逾期未完成,合同自动解除,且农业公司应付尾款将从635万元核减至500万元,核减金额远超一般违约金,形成对建设公司诚信履约的强制约束力。同时约定,工程验收备案后支付尾款,并暂扣19.5万元质量保证金,待开具合规发票且质保无忧后支付,这无疑为原告企业资金安全加上“双保险”。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票时限等潜在争议点,调解协议均逐条细化明确,不留模糊地带,确保高度可操作、可执行。
破茧重生,多方权益得保障
随着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一度停滞的工程项目重焕生机。在法院协调下,前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通过原告代付机制全额清偿,材料供应商再次开放供货通道,满载着施工材料的货车陆续驶入,施工团队重新进驻工地,工人们紧张作业,机器的轰鸣声此起彼伏,一派繁忙景象跃然眼前。
千万合同纠纷巧化解,这是司法护航发展、润泽营商沃土的生动实践,建始法院将以更加务实创新的司法举措,彰显法治力量与温度,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