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直播服务“烂尾” 法院一招“解冻”两家企业

作者: 黄筱筱    发布时间:2025-10-10  访问次数:130

近日,建始法院在审理一起涉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精准运用“1+N”多元共评机制,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该案原告恩施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有限公司签订《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在6个月服务期内提供电商直播服务。原告依约支付30万元基础服务费后,被告仅完成少量直播排期,远未达到合同约定频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相应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被告公司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受理案件后,法院立即启动“1+N”多元共评机制。首先由承办法官1”)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承办法官经评估认为,该案涉及新型电商行业,若进入传统诉讼程序,不仅审理周期较长,还可能导致企业资金被长期冻结,影响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遂将其确定为“影响较大需谨慎处理”案件。

基于这一评估结论,法院随即启动“N”方协同评估程序,特邀县工商联代表参与评估。工商联代表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指出:“此类电商服务纠纷作为新型行业争议,既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更要着眼于帮助企业尽快摆脱诉讼困扰,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这一专业评估意见为案件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综合初步评估与“N”方意见,法院确定了以调解为主要方向的纠纷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行业惯例等因素,从法理、商情多维度进行解释疏导,促进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电商直播服务合同》,被告返还原告相应费用,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建始法院深化“1+N”多元共评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该机制通过精准评估和多方协同,为涉企纠纷提供最优解决方案,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