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百村 办百案 解民忧丨被遗落的星星

作者: 魏玮    发布时间:2025-06-20  访问次数:24

童年得到的爱

是长大后的光

照亮你一生山海


碎玻璃罐里的童年

母亲在小花三个月时离家,父亲出车祸离世,10岁的小花现在跟奶奶一起生活。

“我讨厌她,都是因为她离开,我才没有了爸爸,也没有了妈妈。”刚上小学的小花,曾在民政工作人员面前流泪控诉不尽责的母亲。

无独有偶,8岁的小阳,母亲离家,父亲病逝,只能跟随70多岁的奶奶生活。由于缺失父母关爱,他们变得内向、自卑、胆小……

“小花小阳”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一般由爷爷奶奶抚养,不是孤儿,却无法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他们父母双方或一方仍在世,却无法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在法律上,“小花小阳们”被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被称为“事实孤儿”。

“爷爷已经去世了,我这当奶奶的再出点什么事,小孩只能饿死了!”小花的奶奶说到。

事实孤儿的家庭就像一个碎块粘连的玻璃瓶,表面维持着完整的模样,却受不起小小的外力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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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星星的灯光

“魏法官,我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我们希望能得到法院的帮助。小花和小阳的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但如果不撤销母亲的监护权,孩子就无法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救助。两个孩子的长辈年纪较大、又不了解相关政策,所以我们想请法院工作人员给两个老人解释一下法律方面关于撤销权的问题。”5月某天的清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急匆匆地拨通了法庭的电话。

接到求助电话后,魏法官和助理迅速到民政部门了解政策,也和两位老人面对面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听完法官解惑后,两位老人表示要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但是又没有文化,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你们放心,办法总比困难多,你们要求维权,我们不会视若无睹。”魏法官随即联系了司法局,司法局迅速给两位老人指派了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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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亮起的星轨

孩子尚在襁褓中母亲就离家,不知去向,这些年孩子的爷爷奶奶也无法联系到孩子的母亲,这给法院的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魏法官琢磨着卷宗,也琢磨着民政局的文件政策,发现政策中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情况核查。于是,魏法官联系派出所寻求解决路径。

几经周折,终于了解到两个孩子母亲所在地。经过走访,魏法官了解到两位母亲离开后,分别都重新组建了家庭,另外生儿育女,家庭贫困,也无力抚养小花和小阳。基于小花和小阳的母亲从未履行抚养义务,小花和小阳的母亲被判决撤销监护权,指定由两个孩子的奶奶监护。

判决后,法庭遂联系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茅田乡政府等部门,根据两个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生活学习情况,制定“民政救助+心理疏导+长效帮扶”机制。

儿童节,小花给魏法官打来电话:“法官妈妈,我不恨月亮了,因为星星学会了自己发光,我长大后也要做一名守护孩子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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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2019年统计,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概在50万左右,且数量仍在持续增长。事实孤儿存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孤身”,而是“孤心”。他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却在亲情的荒漠里独自生长。希望我们带着法律与社会的善意成为照亮这些星星的月光,而那些曾被遗落的童年,终将在爱的星轨里,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茅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