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法庭:联动促调解纠纷,共同缔造走出“1+N模式”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一项造福桑梓的民心工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是“共同缔造”的基本内涵和核心理念,也是必须遵循的基本路径和方法。景阳法庭始终以提升司法服务为主线,聚焦“三个服务”职能定位,积极拓展服务半径,为区域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倾尽全力打造共同缔造“1+N模式”。
近日,景阳法庭联合花坪镇综治中心、花坪司法所、花坪镇大石板村委会在花坪镇大石板村妥善调处了两起矛盾长达数年的因公路通行和饮水问题产生的排除妨害纠纷,最终使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握手言和。
该两案四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四原告通行的唯一入户公路需经过被告田地,九几年时系四原告父辈与被告协商一致占用被告田地修建了七尺宽的公路,2018年因四原告与被告父亲口头协商一致对路面进行加宽至3.5米。后双方因改道、平时发生口角等小事产生矛盾,被告将已修成的3.5米宽的道理部分毁损并将公路用石头堵住,影响四原告通行,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四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公路通行和取水。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矛盾发生的经过,在了解到案涉双方之前相处和谐,且有调解意向,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严重影响原告方的生产生活,还会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更有可能衍生恶性事件。法庭遂迅速组织镇司法所、镇综治部门、村委会前往现场对两案进行调处。在现场近五个小时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方案,双方主动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将堵路的石头移走并同意配合按期将毁损的公路恢复至原状,原告方当场对被告方进行了适当补偿。双方取水及水管走向也顺利得到妥善处理,至此双方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法官也以此为契机,从如何维护良好邻里关系、建设良好生活环境与美好生活对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在场人员进行了宣讲,当事人及在场人员均表示认可与称赞。
景阳法庭充分把握共同缔造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主动融入当地党委统一领导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大格局。近三年来,景阳法庭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倾力打造了多元解纷“1+N模式”即“法庭+镇党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调解员、乡贤等”,以“收”“转”“办”“调”“结”为核心节点,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诉调结合解决矛盾纠纷,并明确调解职责,构建由分流调处诉前确认,到诉中联动促调解纷的基本框架。通过该模式的运用妥善处理了涉及婚姻家庭、排除妨害等疑难复杂案件近百余件,极大增强了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