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法院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作者: 吕祥朋    发布时间:2023-03-03  访问次数:799

被执行人一拖再拖,始终不愿履行义务,直至法院下“最后通牒”。近日,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建始法院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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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李某向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因李某逾期未履行,张某向建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始法院受案后,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表,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逾期,李某既未履行义务,亦未报告财产,并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表后将其名下的车辆转移。经查,李某名下的其他财产均已被抵押,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建始法院向李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再次责令其履行义务,逾期,其仍未履行。李某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尤其是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表后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建始法院遂向其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并向其释明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李某在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方才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遂主动和办案人员联系,并向建始法院执行专户转账10万元,针对余下未付的款项,其表示将想办法努力解决。

《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一种预防性法律措施,是一份严肃的警告,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这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行为已涉嫌犯罪,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其“回头”,及时自觉履行义务将惩治失信行为与树立诚信意识并行推进,实现执行效果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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