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被执行人拒不开门 执行人员强制开启

作者: 吕祥朋    发布时间:2021-09-17  访问次数:2008

“搜查令签下来了,大家赶紧收拾一下,立刻出发!”9月16日清早,建始法院两个小组的执行人员,匆匆赶往被执行人房屋所在地。

案情简介:本案申请执行人于2000年在建始县龙坪乡购买二手房一栋,该房南面与被执行人的房屋相邻,2009年,本案被执行人的旧房屋拆除后原地翻修新房一栋。此后,申请执行人的房屋发生墙体裂缝、地基基础不均匀下沉、东南角墙体向南倾斜等状况。经过多次实地查勘和检测,认定申请执行人房屋存在的部分外观质量损坏是因被执行人新建楼房造成。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建成的房屋是造成申请执行人楼房内部分墙体、楼盖板和地面开裂变形的主要原因,被执行人的不当建房行为具有过错,且该不当建房行为与申请执行人房屋受损具有因果关系,被执行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申请执行人受损房屋的修复费用以及鉴定费用。为土地使用权登记权利人,在未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对被执行人在该土地上拆旧房翻建新房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防免等义务,因其未尽到相应义务,具有过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两审终审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职责,2021年2月2日,申请执行人向建始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剪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需进入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内进行搜查,需要对其房屋进行勘测、估价后组织拍卖。此前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其拒不开门。9月16日,执行人员聘请开锁人员对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强制开锁之前,我再次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并做好详细的执行笔录,被执行人依旧不愿意开门。13时,开锁人员顺利撬开门锁,执行人员进入房屋内逐进行搜查,测绘,勘测人员进屋测绘、评估。

法官寄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糊涂的被执行人选择拒不履行,侥幸地以为可以拖延耍赖,却不知面临的将是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面对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将会用尽“洪荒之力”、帮助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法院在敦促被执行人讲求诚信,积极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破除“执行万能”的习惯性思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编辑: 张晓玥
文章出处: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