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化纠纷 爱心捐助当事人

作者: 周锐    发布时间:2017-06-08  访问次数: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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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中

6月6日,建始法院茅田人民法庭化解一起民事案件,并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予以捐助。

2014年6月,荣某将其所有的东风牌普通货车卖给蔡某,蔡某出具的欠条约定2015年11月还清货款,因蔡某未按期还款,荣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蔡某支付购车欠款260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茅田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被告蔡某因自己的孩子患有脑瘫,家境非常贫困,难以及时履行义务,遂力促本案调解,最后在承办法官陈耀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蔡某分期支付原告荣某购车款21000.00,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由荣某负担。

 

结案后,陈耀给蔡某私人捐助200元,对患病的孩子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