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起纠纷 法官现场勘验促调解
作者: 胡伟 发布时间:2019-06-13 访问次数:935
近日,一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经承办法官现场勘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向性调解意见,就地化解了矛盾。
余某有一栋私房需装修,经人介绍与樊某相识并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数月后,房屋装修完毕,但因余某认为房屋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验收及付款,樊某遂一纸诉状将余某诉至法院。
2019年6月,红岩寺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争议较大,且通过照片、视频的形式难以真实反映房屋装修的具体效果及问题,若由双方申请鉴定,则势必拉长案件处理周期,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遂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装修现场查看。
经现场勘验核实后,承办法官发现房屋装修虽有一定质量问题,但并非全部无法维修,遂将有质量问题的地方逐处与双方沟通,最终让双方达成一致意向性调解意见:部分可维修部分由樊某负责维修,对难以维修部分,由樊某作价赔偿。随着权利义务的两清,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也“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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