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零距离” 普法“面对面”
——建始法院集中审判5起危险驾驶案
为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从源头遏制危险驾驶违法犯罪,11 月 25 日,建始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5 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以真实案例为驾校教练及即将上路的驾驶初学者们送上一堂深刻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课。

庭审直击:醉驾触法,严惩不贷
庭审现场,5 名被告人依次出庭受审。经查,5 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全部构成危险驾驶罪。庭审过程中,5 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严格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 4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刘某醉酒驾车致两名行人受伤,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 288 毫克 / 100 毫升,刘某因存在两项“一般不得宣告缓刑”的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监禁刑,并当庭收押。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无一人提出上诉。
以案释法:庭审为课,警钟长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 5 起案件的审理细节,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法官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切入,深入剖析醉驾行为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及社会秩序的严重危害,用“身边人、身边事” 敲响安全警钟,让旁听者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此次集中审理,既是对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惩,更是向全社会传递“酒后驾车必受罚、违法犯罪必追责”的强烈信号。
“原来喝了酒开两轮电动摩托车也会构成犯罪!今天的旁听太有意义了,以后绝对不敢抱任何侥幸心理。” 一名驾校学员旁听后深有感触地说。
长效治理:普法常态,护航平安
此次“法院 + 驾校”联动普法模式,创新性地将警示教育关口前移,让驾驶初学者在拿到驾驶证前就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防线,是建始法院探索交通安全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建始法院将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不断完善 “惩治 — 教育 — 预防”三位一体社会治理机制,通过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推进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辖区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