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法官吗?律师不行吗?

作者: 陈盈    发布时间:2024-03-05  访问次数:58

交通事故划分我们是同等责任,我赔了医疗费,那他也要陪我修车费。我不同意!我受了伤还要赔钱?

2023年12月底,建始法院景阳法庭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与伤者代理人、驾车司机及保险公司三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线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当日驾车司机支付赔偿款,司法确认裁定书出具后十五日内保险公司的赔付也陆续到账。案件了结一段时间后,驾车司机李某却带着诉讼材料来到法院,称要起诉伤者刘某。

李某称,与刘某发生的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刘某受伤住院期间李某主动垫付了医疗费并为其雇请护工、购买营养品,而李某的车在事故中也受到损坏。李某遂认为,刘某的医疗费用他需要赔偿,他的修理费用刘某也应当赔偿。

法庭工作人员与刘某取得联系后,其表示不愿赔偿李某的损失,对李某要起诉自己十分不解,工作人员解释后其仍表示不能接受。

正在调解工作陷入停滞时,工作人员想到之前刘某请过代理人林律师,遂联系到林律师,告知相关情况,询问能否帮忙劝解刘某。林律师欣然答应。于是,林律师积极与刘某联系协调,以律师身份向其释法析理。经过律师和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劝说,刘某最终表示理解。2024年2月28日,刘某将赔偿款转交给林律师,托其代为转交给了景阳法庭。次日,李某来到景阳法庭领取赔偿款,并当场出具了收条,一起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彻底化解。

“作为律师,我们能站在中立的角度去理解法官的审判思路,有助于我们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也能为法官分忧;另一方面,当事人能在诉前调解,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林律师说道。


编辑: 侯丽霞
文章出处: 景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