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纸上协议”到“实际解纷”

作者: 冯超    发布时间:2026-07-01  访问次数:27

法官,厂里还有近10万元的原料没加工完,能不能帮忙协调再给我半个月时间?

别着急,我来协调。

近日,建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不仅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通过后续跟踪协调,推动协议实际履行,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从事塑料加工的个体工商户李某与张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3万元。双方约定,李某使用张某电表,由张某统一向供电公司缴费,李某按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

原本顺畅的合作,却因电费缴纳问题骤然生变。今年3月,因张某未及时缴纳电费,厂区停电,李某的生产线被迫中断,为尽快恢复生产,李某多次协商恢复供电,并咨询供电部门能否另行单独安装专用变压器,此后,张某又提出让李某预存电费后再用电,李某担心欠缴电费数额不明,预存之后可能仍然无法通电,反而扩大损失。多次协商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停产及厂房改造损失。

“是张某一直不向供电公司缴费,才导致停电,进而影响我的生产。”“停电前我们就沟通过,是因为李某不肯预交电费!”法庭上,双方围绕谁对谁错争论不休、各执一词。“还有没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法官直击问题核心。李某明确表示,用电问题已经成为不确定因素,不同意再合作,张某则表示,目前已恢复供电,履行或解除合同均可。

综合评估双方的合作基础以及矛盾形成发展过程后,根据双方意愿,法官提出了解除合同,张某退还剩余租金,李某限期腾退厂房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李某主动放弃停产和厂房改造损失的赔偿请求。

本以为纠纷就此了结,李某却道出了另一桩难处。原来,他还有近10万元的原材料堆在厂房里,这批材料需要半个月的工期才能加工完成,如果立即腾退,将面临无法交货的损失,李某提出,希望腾退时间推迟半月,期间产生的电费据实支付。

“大家能达成调解不容易,最后这一步走顺了,对双方都好,要不让他把剩下的材料加工完再腾退?”法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提出建议。

“行,那就再延后半个月。”张某点了点头。

协议签了,法官却没有急着结案,他心里琢磨着,这半个月里生产又停了怎么办?腾退厂房时会不会再起争执?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法官决定半个月后再次到现场组织验收,期间通过电话跟进双方进展情况。

“生产全部完成,厂房也腾退干净,可以提前验收了!”

协议达成不到十天,法官接到了李某的电话,随即前往厂房,迅速组织双方完成了清算及交付,这场因电费引发的租赁纠纷,终于落了地。

办案多一份耐心,解纷多一份周全,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也是柔性司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真实缩影。建始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企业诉求,以细致务实的举措实质化解矛盾,全力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编辑: 秦鑫
文章出处: 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