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能捞人?不是后门是骗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访问次数:140

“问题不大,差不多要20万,不过我要先去打听一下,要花钱请人吃饭。

“我找的是国家级干部,还有一些搞工程的老板,具体的不方便说,但是可以让公检法帮你们搞成缓刑。”

“我认识的这个人关系蛮硬,我原来也是在外面混得,你看我坐过牢没有?那都是有人保护起的。”

……

“都是假话,日白的,我根本不可能认识‘国家级干部’,认识的工程老板也没能力找到公检法帮忙。我说这些纯粹就是在编大话。”

 

近日,建始法院审结一起请托办事类诈骗案件。

今年4月,被告人杨某从聊天中得知刘袁二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正在取保候审阶段。杨某告诉袁某自己可以搞定,能帮忙让他俩判成缓刑。

杨某和袁某相识多年,袁某自觉二人是很好的朋友,加之对牢狱之灾的担忧和恐惧,病急乱投医,便相信了杨某的话。于是,“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杨某提出先要5000元烟酒钱,作为见面礼,看看“国家级干部”的意思,成与不成都不会退还,刘某当场转账5000元。

5天后,三人再次碰面。杨某提出要请托吃饭送礼、打点关系每个人需要16万合计32万,先付一半,事成后付尾款。刘某当场转账16万元给杨某。之后3个月内,杨某先后3次以给“国家级干部”送礼为由向刘某索要钱财,刘某共转账4万元给杨某。而袁某一直称自己最近手头紧张,杨某以为袁垫付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索要的财物为由,要求袁出具了一张金额为15万元的“借条”

7月12日,公安通知刘袁二人决定逮捕。刘某发消息给杨某:今天就要被关了,这就是你所谓的没得事?杨某回复:我马上带人过来。接着,刘袁二人被送进看守所。3天后,刘某的女朋友小于主动联系上杨某,询问“运作”情况。不懂法律的小于“捞人”心切,当场转账3万元给杨某。7天后,小于按约定来到公安局,却没有接到刘某。事后联系杨某,杨某辩称,事情没办成,过几个月再退钱。此时,小于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遂报警。

至此,杨某以请托关系为由共计诈骗了23.5万元,并在每次收到转账后将骗取的资金全部用于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还全部赃款等悔罪表现,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另有诈骗未遂15万元的犯罪事实,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为赌博违法活动而实施诈骗,且有犯罪前科,酌情对其从重处罚,综上,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年来,该类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常见请托事项还包括“低价购买内部房”“安排工作”“安排入学”“职务升迁”等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随着法律条文的不断优化,各式各样的刑事案件越来越多,司法掮客诈骗案也层出不穷。本案的被害人刘某、袁某被取保候审后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市,与被告人串通,盲目相信关系,不但被骗取钱财,还在被告人的忽悠下放弃认罪认罚,最终被依法从严惩处。

以案为鉴,建始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摒弃“送礼”“找关系”“捞人”的陈旧观念,如需表达合理诉求、争取合法权益,可通过正当途径实现,相信国家法律,相信办案机关,自觉遵法守法,避免上当受骗导致人财两空,甚至可能涉嫌行贿等刑事犯罪。

文章出处: 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