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千里远 朝夕调解成
作者: 周懿 发布时间:2021-03-08 访问次数:346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官店法庭将巡回法庭开在了荆州。经请示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杜绝“三同”问题,即:规范法院干警外出办案时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同吃同住的行为,为廉洁司法提供制度约束。
随后官店法庭积极同办公室协商车辆及开庭准备工作,于3月3日前往荆州,历时近4个小时到达,紧接着,联系当事人,准备开庭工作。虽然面临着水土不服、地点方位难寻、工作人员身心疲惫等诸多不适,但大家克服重重困难。经过不懈努力,3月4日晚上20时30分结束庭审,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荆州之行圆满结束。
周某因承包工程缺资金向其亲戚朋友多人筹措资金,后因工程结算问题难以向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刘某、吴某某、汪某某向本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案件受理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被告现在荆州承包工程,因疫情和工程施工问题不能返回恩施开庭。官店法庭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一方面鉴于原告吴某某、汪某某年纪大、健康状况较差、不宜舟车劳顿,为减少诉累,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开庭。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现实状况,在恩施应诉存在实际困难。工作人员遂积极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告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在荆州开庭审理。
诚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全社会形成了法治化治理良效格局,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同时,对司法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公仆为人民,时代在变,不变的是为民服务的初心和信念。
编辑: 张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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