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青”山不放松
——建始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
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服务“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八个部门在建始法院出席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共话生态环境保护,凝聚环境保护合力。
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恩施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兴勇详细介绍了本院近年来环资审判的工作情况,并就由县法院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
各参会单位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实施方案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强调:一、在环境资源保护的认识上提升新高度
一是要站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维度上认识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二是要站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视野上认识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凝聚绿色发展的国际共识。我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中国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引领者,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作出中国贡献。三是要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上来认识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建设美丽中国。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准确把握其重大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四是要站在建始县实施“强县工程”的现实需要上认识环境资源保护,进一步打造“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样板县。对标我县奋力打造“两山”实践创新样板县的目标要求,始终把生态作为根基所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县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在环境资源保护的措施上探索新机制
一是要探索同堂培训机制。持续加强与各参会部门协同联动,围绕环境污染犯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家培训、同堂受训,切实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要探索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县域内环境保护工作中职权交叉、职责界定不清、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问题,促进部门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要探索数字保护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决策协调、信息通报、执法预警、应急迅速,打破壁垒、破解惯性,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四是要探索生态修复机制。贯彻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建立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基地,通过特殊预防全面服务清江流域的综合治理。
三、在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上形成新合力
一是要有责无旁贷的意识。清醒认识到长江大保护和清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二是要有知责尽责的态度。对标对表环境资源保护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三是要有扛责上肩的行动。立足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预防和打击污染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当天,建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帆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钘共同为建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