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告人借车肇事 过错车主分担赔偿责任
作者: 任飞 发布时间:2017-04-18 访问次数:705
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定被吴某醉酒驾车,发生一人重伤和他人财产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黄某同意同在一起喝酒的吴某使用自己的小型客车,且未及时收回,疏于对自己车辆的管理,致使吴某肇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黄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黄某虽然为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但是与某保险公司约定,驾驶人饮酒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免除赔偿责任。所以黄某最终承担交强险限额外张某82万余元经济损失的30%赔偿责任。